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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称: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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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Code of practice for resettlement acceptance of water resources and hydropower pro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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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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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分类:P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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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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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编号:Q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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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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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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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2025-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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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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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替代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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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替标准序号:SL 68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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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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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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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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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引依据:水利部公告2025年第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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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摘要: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工作,保证验收工作 质量,维护国家、集体、移民个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水利水电工 程建设顺利进行,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工作。大中型 水利水电工程中的输配水线路、堤防等线性工程和小型水利水电 工程可根据实际条件简化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前,应组织工程阶 段性移民安置验收和工程竣工移民安置验收。
移民安置验收开展前,项目法人应向与其签订移民安置 协议的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移民安置验收建议,逐级报移民安置验 收主持单位同意后,项目法人会同与其签订移民安置协议的地方 人民政府编制移民安置验收工作计划。移民安置验收工作计划应 报移民安置验收主持单位备案。
移民安置验收内容应包括农村移民安置、城(集)镇迁 建、企(事)业单位处理、专项设施处理、防护工程建设、水库 库底清理、移民资金使用管理、移民档案管理、移民迁建用地手 续办理情况、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历次移民安置验 收和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等。
在开展移民安置验收前,可根据需要委托第三方开展移 民安置技术预验收工作。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移民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项目 法人、移民安置主体设计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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