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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称: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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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Code of practice for resettlement supervision and valuation of water resources and hydropower pro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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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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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分类:P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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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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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编号:Q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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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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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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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2025-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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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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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替代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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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替标准序号:SL 71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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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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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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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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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引依据:水利部公告2025年第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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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摘要: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工作,保证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工作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建设实施阶段监督评估。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可根据实际情况简化要求。
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内容应包括移民安置实施情况监督评估、移民安置实施管理情况监督评估、移民生产生活水平恢复情况全过程监督评估。
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应以下列文件为依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
地方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
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和初步设计报告以及经批准的移民安置实施设计文件、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报告。
项目法人与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规定的移民管理机构签订的移民安置协议;工程建设类和补偿补助类移民安置协议。
移民安置年度计划。
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合同。
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单位应独立、公正、诚信、科学地开展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工作,履行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合同约定的职责。
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工作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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