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称:轨道交通 电磁兼容 第3-1部分:机车车辆 列车和整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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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Railway applications.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Part3-1:Rolling stock. Train and complete veh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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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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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分类:S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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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分类:29.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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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编号: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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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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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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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201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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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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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替代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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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替标准序号:GB/T 24338.3-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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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标准:GB/T 4365;GB/T 6113.101-2016;GB/T 24338.1;GB/T 24338.2;GB/T 24338.4;GB/T 28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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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标准化:IEC 62236-3-1-2008,M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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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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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引依据:国家标准公告2018年第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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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摘要:GB/T 24338的本部分规定了所有类型机车车辆(包括牵引车辆、拖车和城市街道使用的城市车辆)的发射与抗扰度要求。本部分适用的频率范围为0GHz~400GHz。没有限值要求的频段不需要进行测试。本部分的设备范围以机车车辆以及每个能量接口(输入和输出)为界限:对于机车、列车、有轨电车等的界限到受流器(受电弓、受电靴)为止,对于拖车,到AC或DC辅助电源连接器为止。由于受流器是牵引车辆的一部分,因而不可能完全排除受到供电线路接口的影响。慢速试验可使这些影响最小化。本部分规定了机车车辆对外界的发射限值。有关轨道系统其他兼容性要求在EMC计划中确认,例如GB/T 28807中的规定。安装于机车车辆的所有设备应能满足GB/T 24338.4的基本要求。在例外情况下,设备满足其他EMC标准,但没有资料能够证明满足GB/T 24338.4的要求时,需将该设备安装于车辆系统后进行适当的EMC试验和/或EMC分析和试验,以确定该设备与GB/T 24338.4要求的差异。轨道系统作为一个整体的电磁干扰的处理见GB/T 24338.2。本部分的具体规定应与GB/T 243381的通用规定一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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