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所致疾病还没有特异治疗方法,因此,做到有效防控病毒保证自身不被感染极为重要,全国各省引发的各类防护指南中都要求个各人员做到定时消毒。但是,目前市场上消毒剂产品琳琅满目,医疗工作者和普通居家人群如何选择消毒剂是值得考虑的问题。本文从标准化的角度出发,调研了我国常见的几类消毒剂卫生标准,并做了详细分析,最后为医疗行业工作者以及普通居家人群选择消毒剂产品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新型冠状病毒;消毒剂;卫生标准;微生物; 中图分类号:C93.
Interpretation of sanitary stards in China
Zhang Li-zhen1,,Wang Bin1,Zhang Ming1,Gan Ke-qin1,Li Chao1,Gao Jun1
(1.China 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rdization;100191)
Abstract:At present, there is no specific treatment method for the 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 Therefore, it is extremely important to effectively prevent control the virus to ensure that it is not infected. Individuals in various types of protection guidelines triggered by provinces across the ry require regular disinfection. However, currently there are a lot of disinfectant products on the market. How to choose disinfectants for medical workers ordinary households is a question worth considering.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tardization, this paper investigates several types of disinfectant sanitary stards commonly used in China, makes a detailed analysis. Finally, it puts forward relevant suggestions for medical industry workers ordinary households to choose disinfectant products.
Keywords: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 Disinfectant; hygiene stard; microorganism;
Classification:C93.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全国各地继续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而其中消毒剂的使用是防控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本文将从标准的视角分析消毒剂对于防控疫情的作用。消毒剂是指用于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的一类化学药物。由于消毒剂的主要成分都是各种化学品,人们也常称消毒剂为“化学消毒剂”。消毒剂可以将病原微生物消灭于人体之外,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达到控制传染病的目的[2]。而冠状病毒一类具有包膜的RNA病毒,当包膜被消毒剂破坏后,RNA非常容易被降解,从而使病毒失活。由于有这个包膜,冠状病毒对脂溶性溶剂和消毒剂敏感。因此,消毒剂对于预防冠状病毒非常有效。
化学消毒剂按其化学结构主要分为以下8类: 酚类、醇类、醛类、含氯消毒剂、含碘消毒剂、过氧化物消毒剂、季铵盐类消毒剂、胍类消毒剂[3]。本文从标准的角度出发,详细解读我国常用的几类化学消毒剂卫生标准,分析不同消毒剂对于病毒的防护效果,帮助各位读者了解消毒剂的相关性能要求。
1 我国常用消毒剂卫生标准概况
本文以国家标准馆海量馆藏为基础,调研了我国常用消毒剂的现行卫生国家标准,重点关注消毒剂卫生性能要求。我国常用消毒剂卫生标准调研概况如表1所示:
表1 我国现行消毒剂卫生标准
< style="WIDTH: 786px" cellspacing="0" bordercolor="#000000" cellpadding="2" width="1000">消毒剂种类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酚类消毒剂 | GB/T 27947-2011 | 酚类消毒剂卫生要求 |
醇类消毒剂 | GB/T 26373-2010 | 乙醇消毒剂卫生标准 |
醛类消毒剂 | GB/T 26372-2010 | 戊二醛消毒剂卫生标准 |
含氯消毒剂 | GB/T 36758-2018 | 含氯消毒剂卫生要求 |
含碘消毒剂 | GB/T 26368-2010 | 含碘消毒剂卫生标准 |
过氧化物消毒剂 | GB/T 26371-2010 | 过氧化物类消毒剂卫生标准 |
季铵盐类消毒剂 | GB/T 26369-2010 | 季铵盐类消毒剂卫生标准 |
胍类消毒剂 | GB/T 26367-2010 | 胍类消毒剂卫生标准 |
>2 我国常用消毒剂卫生标准解读
上述标准均由我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且都规定了消毒剂的原料要求、技术要求、应用范围、使用方法、检验方法、标志和包装、运输和贮存、标签和说明书及注意事项等内容。
2.1酚类消毒剂卫生要求(GB/T 27947-2011)
该项标准适用于以苯酚、甲酚、对氯间二甲苯酚、三氯羟基二苯醚等酚类化合物为主要原料,采用适当表面活性剂、乙醇或异丙醇为增溶剂,以乙醇或异丙醇(或)水作为溶剂、不添加其他具有杀菌成分的消毒剂。但是不适用于其他单方或复方酚类消毒剂。
标准中规定了酚类消毒剂的产品感官、理化指标等技术要求,具体如表2所示:
表2 酚类消毒剂技术要求
< style="WIDTH: 786px" cellspacing="0" bordercolor="#000000" cellpadding="2" width="1000">项目 | 指标 |
产品感官 | 应符合酚类消毒剂特有的嗅觉特征,并符合产品规定的色泽,无明显杂质。 |
有效成分含量 (质量分数)% | 苯酚,应用液 | ≤5.0 |
甲酚,应用液 | ≤5.0 |
对氯间二甲苯酚 | 皮肤消毒用,应用液 | ≤2.0 |
物体表面消毒用,应用液 | ≤2.0 |
卫生洗手用,应用液 | ≤1.0 |
黏膜消毒用,应用液 | ≤1.0 |
三氯羟基二苯醚 | 皮肤消毒用,应用液 | ≤2.0 |
黏膜消毒用,应用液 | ≤0.35 |
pH | 苯酚、甲酚 | 6.0~10.0 |
对氯间二甲苯酚 | 7.5~10.5 |
三氯羟基二苯醚 | 5.5~8.5 |
稳定性 | 在常温避光条件下储存,有效期应不低于1年,储存期间有效成分含量下降率应≤10%,且产品外观不发生明显改变。 |
>该标准还规定了消毒剂用于外科洗手、卫生洗手、物体表面擦拭、物品浸泡消毒等不同对象时的杀灭微生物效果,具体如表3所示:
表3 酚类消毒剂杀灭微生物效果
< style="WIDTH: 786px"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139">受试微生物 | 作用时间(min) | 杀灭对数值 |
外科洗手用 | 卫生洗手用 | 物体表面擦拭用 | 物品浸泡消毒用 | 悬液法 | 载体法 |
大肠杆菌 | ≤5 | ≤1 | ≤15 | ≤30 | ≥5.00 | ≥3.00 |
金黄色葡萄球菌 | ≤5 | ≤1 | ≤15 | ≤30 | ≥5.00 | ≥3.00 |
铜绿假单胞菌 | ≤5 | ≤1 | ≤15 | ≤30 | ≥5.00 | ≥3.00 |
白色念珠菌 | ≤5 | ≤1 | ≤15 | ≤30 | ≥4.00 | ≥3.00 |
自然菌 | ≤5 | ≤1 | ≤15 | ≤30 | ≥1.00 | ≥1.00 |
人工染菌 | ≤5 | ≤1 | ≤15 | ≤30 | ≥3.00 | ≥3.00 |
>该项标准同时还规定了酚类消毒剂的应用范围:苯酚、甲酚为主要杀菌成分的消毒剂适用于物体表面和织物等消毒;对氯间二甲苯酚为主要杀菌成分的消毒剂适用于卫生洗手、皮肤、黏膜、物体表面和织物等消毒,其中黏膜消毒仅限于医疗机构诊疗处理前后使用。三氯羟基二苯醚为主要杀菌成分的消毒剂适用于卫生洗手、皮肤、黏膜、物品表面和织物等消毒,其中黏膜消毒仅限于医疗机构诊疗处理前后使用[4]。
2.2 乙醇消毒剂卫生标准(GB/T 26373-2010)
该项标准适用于以乙醇为主要原料制成的乙醇消毒剂,包括乙醇与表面活性剂、食用色素、护肤成分 和食用香精等配伍的消毒剂。但不适用于乙醇与其他杀菌成分复配的消毒剂,也不适用以乙醇为溶剂的消毒剂。
标准中主要规定了乙醇消毒剂的感官性状以及理化指标等技术内容,如表4所示:
表4 乙醇消毒剂技术要求
< style="WIDTH: 786px" cellspacing="0" bordercolor="#000000" cellpadding="2" width="1000">项目 | 指标 |
感官性状 | 无色澄清透明液体,无杂质,无沉淀,具有乙醇固有的气味。 |
乙醇含量(体积分数)% | 70~80 |
稳定性 | 完整包装的消毒液在产品规定的储存条件下有效期应≥12个月。 |
>该标准还规定了消毒剂作用于不同对象时的杀灭微生物的效果,如表5所示:
表5 杀灭微生物技术要求
< style="WIDTH: 786px" cellspacing="0" bordercolor="#000000" cellpadding="0" width="1000">受试微生物 | 作用时间(min) | 杀灭对数值 |
卫生手消毒 | 外科手消毒 | 皮肤消毒 | 物体表面消毒 | 悬液法 | 载体法 |
大肠杆菌 | ≤1 | ≤3 | —— | ≤3 | ≥5.00 | ≥3.00 |
金黄色葡萄球菌 | ≤1 | ≤3 | ≤3 | ≤3 | ≥5.00 | ≥3.00 |
铜绿假单胞菌 | —— | —— | ≤3 | —— | ≥5.00 | ≥3.00 |
白色念珠菌 | ≤1 | ≤3 | ≤3 | —— | ≥4.00 | ≥3.00 |
>该项标准同时还规定了乙醇消毒剂的应用范围:主要用于手和皮肤消毒,也可用于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精密仪器的表面消毒。不宜用于空气消毒及医疗器械的浸泡消毒[5]。
2.3 戊二醛消毒剂卫生标准(GB/T 26372-2010)
该项标准适用于以戊二醛,或戊二醛加脂肪醇聚氧乙烯醚,或戊二醛加十二烷基二甲基苄基氯化铵,或戊二醛加十二烷基二甲基苄基溴化铵为主要成分;以pH调节剂(碳酸氢钠)、防锈剂(亚硝酸钠)等为辅助成分,其最终戊二醛的浓度范围为2. 0%〜2. 5%的消毒剂。不适用于较低浓度(2.0%以下)的戊二醛消毒剂。
所规定的技术内容如表6所示:
表6 戊二醛消毒剂技术要求
< style="WIDTH: 786px" cellspacing="0" bordercolor="#000000" cellpadding="2" width="1000">项目 | 指标 |
外观 | 戊二醛消毒液为无色的透明液体、无沉淀物,有醛刺激性气味。 |
戊二醛含量范围 | 2.0%~2.5% |
pH | 加pH调节剂前:3.5~4.5 加pH调节剂后:7.5~8.0 |
有效期 | 在室温、避光、密封保存条件下,有效期不低于2年,在标识有效期内戊二醛有效成分含量应≥2. 0%。 |
连续稳定性 | 4.2.2室温条件下,加人防锈剂和pH调节剂后,用于医疗器械浸泡消毒或灭菌,可连续使用14d,使 用期间戊二醛含量应≥1.8%。 |
>该项标准所规定的的杀灭微生物指标要求如表7所示:
表7 杀灭微生物指标
< style="WIDTH: 786px" cellspacing="0" bordercolor="#000000" cellpadding="2" width="1000">受试微生物 | 试验方法 | 作用时间(min) | 杀灭对数值 |
污染枯草杆菌黑色变种(ATCC 9372)芽孢菌片 | 定量杀菌试验方法 | ≤60.0 | ≥3.00 |
医疗器械模拟现场试验方法 | ≤60.0 | ≥3.00 |
>标准中还规定了戊二醛消毒剂应用范围是:主要用于医疗器械的浸泡消毒与灭菌。不能用于注射针头、手术缝合线及棉线类物品的消毒或灭菌。不能用于室内物体表面的擦拭或喷雾消毒、室内空气消毒、手、皮肤黏膜消毒[6]。
2.4 含氯消毒剂卫生要求(GB/T 36758-2018)
该项标准适用于以有效氯为主要杀菌成分的消毒剂,包括次氯酸钠、次氯酸钙、液氯、氯胺、二氯异氰 脲酸钠、三氯异氰脲酸、氯化磷酸三钠、二氯海因、次氯酸等,但不包括以它们为杀菌成分之一复配的消毒剂。
规定的含氯消毒剂的外观以及理化指标要求如表8所示:
表8 含氯消毒剂技术要求
< style="WIDTH: 786px" cellspacing="0" bordercolor="#000000" cellpadding="2" width="1000">项目 | 指标 |
液体含氯消毒剂 | 固体含氯消毒剂 |
外观 | 应无分层,无杂质,无沉淀和悬浮物。 | 应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全溶于水,且粉剂应不结硬块,片剂应符合成品形状。 |
pH | 应符合产品说明书标识值范围±1。 | —— |
有效氯含量 | 应在产品标示有效氯的含量(mg/L或%)及范围中值的 ±15%以内 | 应在产品标示有效氯的含量(mg/L或%)及范围中值的±10%以内 |
稳定性 | 在产品有效期内,产品的有效氯含量不得低于标示值的下限,产品有效期不得少于 6个月 | 在产品有效期内,有效氯下降率不得超过10%,产品有效期不得少于12个月 |
>所规定的杀灭微生物指标要求如表9所示:
表9 杀灭微生物指标
< style="WIDTH: 786px" cellspacing="0" bordercolor="#000000" cellpadding="2" width="1000">受试微生物 | 杀灭对数值 |
悬液法 | 载体法 | 模拟现场试验 |
大肠杆菌 | ≥5.0 | ≥3.0 | ≥3.0 |
金黄色葡萄球菌 | ≥5.0 | ≥3.0 | ≥3.0 |
白色念珠菌 | ≥4.0 | ≥3.0 | ≥3.0 |
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 | ≥5.0 | ≥3.0 | ≥3.0 |
自然菌 | ≥1.0(现场试验) |
>标准中还规定了含氯消毒剂的应用范围:一般含氯消毒剂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和家庭的一般物体表面、医疗器械、医疗废物、食饮 具、织物、果蔬和水等的消毒,也适用于疫源地各种污染物的处理。不宜用于室内空气、手、皮肤和黏膜 的消毒。次氯酸消毒剂除上述用途外,还可用于室内空气、二次供水设备设施表面、手、皮肤和黏膜的消毒[7]。
2.5 含碘消毒剂卫生标准(GB/T 26368-2010)
该项标准适用于含有效碘18 g/L〜22 g/L的碘酊了和有效碘2 g/L〜10 g/L的碘伏,用于皮肤、黏膜 及手消毒的消毒剂。同时,该标准规定的碘伏类消毒剂是指由碘、聚乙烯吡咯烷酮(聚维酮)类和聚醇醚类非离子表面活性剂、 碘化钾等组分制成的络合碘消毒剂。
所规定的技术内容如表10所示:
表10 含碘消毒剂技术要求
< style="WIDTH: 786px" cellspacing="0" bordercolor="#000000" cellpadding="2" width="1000">项目 | 指标 |
碘酊 | 碘伏 |
感官性状 | 棕红色澄清液,无沉淀,有碘和乙醇气味。 | 黄棕色至红棕色固体粉末,有碘气味。 |
有效碘含量范围/(g/L) | 18〜22 | 2〜10 |
乙醇含量范围/% | 40〜50 | —— |
pH值 | 4. 0〜5. 0 | 2. 0〜4. 0 |
稳定性 | 有效期≥12个月 | 有效期≥24个月 |
>规定的杀灭微生物指标如表11所示:
表11 杀灭微生物技术要求
< style="WIDTH: 786px" cellspacing="0" bordercolor="#000000" cellpadding="2" width="1000">消毒剂名称 | 杀灭对象 | 试验方法 | 浓度g/L | 作用时间 (min) | 杀灭对数值 |
碘酊 | 细菌繁殖体 | 悬液法 | 18~22 | ≤3.0 | ≥5.0 |
真菌 | 18~22 | ≤3.0 | ≥4.0 |
聚醇醚碘 | 细菌繁殖体 | 2~10 | ≤5.0 | ≥5.0 |
真菌 | 2~10 | ≤5.0 | ≥4.0 |
聚维酮碘 | 细菌繁殖体 | 2~10 | ≤5.0 | ≥5.0 |
真菌 | 2~10 | ≤5.0 | ≥4.0 |
>标准中还规定了碘酊和碘伏的应用范围:碘酊适用于手术部位、注射和穿刺部位皮肤以及新生儿脐带部位皮肤消毒,不适用于黏膜和敏感部位皮肤消毒。碘伏适用于外科手及前臂消毒;手术切口部位、注射及穿刺部位皮肤以及新生儿脐带部位皮肤消毒;黏膜冲洗消毒;卫生手消毒[8]。
2.6 过氧化物类消毒剂卫生标准(GB/T 26371-2010)
该项标准适用于以过氧化氢为主要杀菌成分的消毒剂;以过氧化氢、冰醋酸为主要原料生成的过氧乙酸消毒剂;同时也适用于以过氧化氢、过氧乙酸为主要杀菌成分的消毒剂。
规定了过氧化物类消毒剂的技术要求,分别从消毒剂的感官性状和理化指标进行了规定,包括消毒剂成分质量分数、重金属含量等。具体技术要求指标如表12所示:
表12 过氧化物类消毒剂性能要求
< style="WIDTH: 786px" cellspacing="0" bordercolor="#000000" cellpadding="2" width="1000">项目 | 指标 |
过氧化氢消毒剂 | 过氧乙酸消毒剂 |
感官性状 | 无色或浅黄色液体,不分层、无沉淀。含过氧乙酸的产品应有刺激性气味,并带有醋酸味。 |
过氧化氢(以H2O2计)的质量分数/% | 3.0~6.0 | —— |
过氧乙酸(以C2H4O3计)的质量分数/% | —— | 15~21 |
重金属(以Pb计)/(mg/kg) | ≤5 | ≤5 |
砷(As)/(mg/kg) | ≤3 | ≤3 |
硫酸盐(以SO4计)的质量分数/% | —— | ≤3 |
>标准中还规定了过氧化物消毒剂杀灭微生物的技术要求。从悬液试验法、载体试验法两种试验方法出发,分别规定了在一般物体表面、皮肤伤口冲洗、医疗器械和空气等不同消毒对象上杀灭微生物的技术要求,如表13所示:
表13 杀灭微生物技术要求
< style="WIDTH: 786px" cellspacing="0" bordercolor="#000000" cellpadding="2" width="1000">消毒对象 | 微生物种类 | 杀灭对数值 |
悬液试验法 | 载体试验法 |
一般物体表面 | 大肠杆菌 | ≥5.0 | ≥3.0 |
金黄色葡萄球菌 | ≥5.0 | ≥3.0 |
皮肤伤口冲洗 | 金黄色葡萄球菌 | ≥5.0 | ≥3.0 |
铜绿假单胞菌 | ≥5.0 | ≥3.0 |
白色念珠菌 | ≥4.0 | ≥3.0 |
医疗器械 | 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 | ≥5.0 | ≥3.0 |
空气 | 白色葡萄球菌 自然菌 | 实验室试验≥5.0 现场试验≥1.0 |
>过氧化物类消毒剂的应用范围是:适用于一般物体表面消毒、食品用工具和设备、空气消毒、皮肤伤口冲洗消毒、耐腐蚀医疗器械的消毒[9]。
2.7 季铵盐类消毒剂卫生标准(GB/T 26369-2010)
该项标准适用于季铵盐类消毒剂。
所规定的技术内容如表14所示:
表14 季铵盐类消毒剂技术要求
< style="WIDTH: 786px" cellspacing="0" bordercolor="#000000" cellpadding="2" width="1000">项目 | 指标 |
感官性状 | 有芳香气味,无异物,无异味,无沉淀(液体产品),符合固有性状。 |
pH值 | 4〜10 |
有效成分含量 | 符合标签说明书的要求 |
稳定性 | 产品有效期应≥12个月 |
成分余量 | 用于手与皮肤的消毒剂,其消毒剂的应用液中季铵盐含量不得超过5 g/L;用于黏膜的消毒剂,其消毒剂的应用液中季铵盐含量不得超过2 g/L。 |
>所规定的杀灭微生物指标如表15所示:
表15 杀灭微生物技术要求
< style="WIDTH: 786px" cellspacing="0" bordercolor="#000000" cellpadding="2" width="1000">受试微生物 | 杀灭对数值 |
悬液法 | 载体法 |
大肠杆菌 | ≥5.0 | ≥3.0 |
金黄色葡萄球菌 | ≥5.0 | ≥3.0 |
铜绿假单胞菌 | ≥5.0 | ≥3.0 |
白色念珠菌 | ≥4.0 | ≥3.0 |
>标准中还规定了季铵盐类消毒剂的应用范围:适用于环境与物品表面(包括纤维与织物)的消毒;适用于食品加工设备与器皿的消毒,但不适用于瓜果蔬菜的消毒;适用于手的卫生消毒;与醇复配的消毒剂可用于手的外科消毒;季铵盐类消毒剂适用于皮肤(包括小伤口)与黏膜的消毒;与醇复配的消毒剂,可用于皮肤、黏膜的 术前消毒[10]。
2.8 胍类消毒剂卫生标准(GB/T 26367-2010)
该项标准适用于分别以醋酸氯己定、葡萄糖酸氯己定或聚六亚甲基双胍为杀菌成分,乙醇和(或)水作为溶剂的消毒剂。不适用于其他杀菌成分与胍类组成的复方消毒剂。
所规定的技术内容如表16所示:
表16 胍类消毒剂技术要求
< style="WIDTH: 786px" cellspacing="0" bordercolor="#000000" cellpadding="2" width="1000">项目 | 指标 |
感官性状 | 胍类消毒剂的醇和(或)水溶液均为无沉淀、不分层液体。 |
有效成分含量 g/L | 2〜45 |
pH值(25°C±2 °C) | 醋酸氯已定 | 7. 00〜9. 00 |
葡萄糖酸氯已定 | 6. 00〜8. 00 |
聚六亚甲基双胍 | 5. 50〜7. 50 |
稳定性 | 有效期≥24个月。37°C存放3个月或25 °C ± 2°C室温存放2年后,有效含量下降率 ≤10%。 |
>所规定的杀灭微生物指标要求如表17所示:
表17 杀灭微生物指标
< style="WIDTH: 786px" cellspacing="0" bordercolor="#000000" cellpadding="2" width="1000">受试微生物 | 杀灭对数值 |
悬液法 | 载体法 |
大肠杆菌 | ≥5.0 | ≥3.0 |
金黄色葡萄球菌 | ≥5.0 | ≥3.0 |
铜绿假单胞菌 | ≥5.0 | ≥3.0 |
>标准中规定的胍类消毒剂的应用范围是:适用于外科手消毒、卫生手消毒、皮肤黏膜消毒及物体表面的消毒。不适用于结核杆菌、细菌芽孢污染物品的消毒[11]。
3 我国常用消毒剂卫生标准技术要求差异分析
归纳上述消毒剂卫生标准的技术要求,可发现虽然各消毒剂卫生标准都规定了产品的感官性状、理化指标以及杀灭微生物指标等,但是所规定的内容却有所不同,尤其是不同消毒剂对于杀灭微生物的作用,以及应用范围等。具体技术内容差异如表18所示:
表18 各消毒剂卫生标准技术内容差异
< style="WIDTH: 786px"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138">序号 | 标准编号 | 标准名称 | 理化检验指标 | 生物灭活指标 | 应用范围 |
1 | GB/T 27947-2011 | 酚类消毒剂卫生要求 | 有效成分、pH、稳定性 | 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白色念珠菌、自然菌、人工染菌 | 以苯酚、甲酚为主要杀菌成分的杀毒剂适用于物体表面和织物等消毒;以对氯间二甲苯酚和三氯羟基二苯醚为杀毒剂适用于卫生洗手、皮肤、黏膜、物体表面和织物等消毒,且黏膜消毒仅限于医疗机构诊疗处理前后使用。 |
2 | GB/T 26373-2010 | 乙醇消毒剂卫生标准 | 乙醇含量%、稳定性 | 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白色念珠菌 | 乙醇消毒剂可用于皮肤消毒,也可用于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精密仪器的表面消毒。不可以用于空气消毒和医疗器械的浸泡消毒。 |
3 | GB/T 26372-2010 | 戊二醛消毒剂卫生标准 | 成分含量、pH | 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 | 主要用于医疗器械的浸泡消毒与灭菌。不能用于注射针头、手术缝合线及棉线类物品的消毒或灭菌和室内物体表面的擦拭或喷雾消毒、室内空气消毒、手、皮肤黏膜消毒。 |
4 | GB/T 36758-2018 | 含氯消毒剂卫生要求 | pH、有效氯、稳定性 | 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白色念珠菌、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自然菌 | 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和家庭的一般物体表面、医疗器械、医疗废物、饮食器具、果蔬和水等的消毒。也适用于疫源地各种污染物的处理,不宜用于空气、手、皮肤和黏膜的消毒。 |
5 | GB/T 26368-2010 | 含碘消毒剂卫生标准 | 碘酊:有效碘含量范围、乙醇含量范围、pH碘伏:有效碘含量范围、pH | 细菌繁殖体、真菌 | 碘酊(碘的乙醇溶液)适用于手术部位、注射和穿侧部位皮肤以及新生儿脐带部位皮肤消毒;碘伏(碘与聚醇醚和聚乙烯吡咯烷酮类表面活性剂形成的络合物)适用于外科手及前臂、手术切口部位、注射及穿刺部位皮肤、新生儿脐带部位皮肤、黏膜冲洗以及卫生手消毒。 |
6 | GB/T 26371-2010 | 过氧化物类消毒剂卫生标准 | 过氧化氢消毒剂:过氧化氢的质量分数、砷含量、重金属(以Pb计)含量过氧乙酸消毒剂:过氧乙酸的质量分数、硫酸盐质量分数、砷含量、重金属(以Pb计)含量 | 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白色念珠菌、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 | 适用于一般物体表面消毒、食品用工具和设备、空气消毒、皮肤伤口冲洗消毒、耐腐蚀医疗器械的消毒。 |
7 | GB/T 26369-2010 | 季铵盐类消毒剂卫生标准 | pH、有效成分含量、砷含量、重金属(以Pb计)含量 | 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白色念珠菌 | 适用于环境与物品表面(包括纤维与织物)、食品加工设备与器皿、手的卫生以及皮肤(包括小伤口)及黏膜的消毒;与醇复配后,可用于手的外壳消毒和皮肤、黏膜的术前消毒,但不适用于瓜果蔬菜的消毒。 |
8 | GB/T 26367-2010 | 胍类消毒剂卫生标准 | 有效成分含量、pH | 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白色念珠菌 | 适用与外科手消毒、卫生手消毒、皮肤黏膜消毒及物体表面的消毒;不适用于结核杆菌、细胞芽孢污染物品的消毒。 |
>
4 对于不同人群选用消毒剂的建议
上述几类常见的消毒剂都有杀灭微生物的作用,但是不同的消毒剂能抑制微生物的种类也不同,同时每种消毒剂的应用范围也不同。本文根据不同消毒剂对于不同微生物的防护效果以及应用范围,为疫情期间医疗工作者以及居家人群选用消毒剂提出相关建议。
4.1 医疗工作者
上述分析表明,醛类消毒剂、醇类消毒剂、含氯类消毒剂、含碘类消毒剂、过氧化物类消毒剂都能有效杀灭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白色念珠菌、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自然菌等微生物,都可适用于医疗行业。但是,不同消毒剂的杀毒对象不同,醛类消毒剂主要用于医疗器械的浸泡消毒与灭菌,不能用于医疗器具以及空气消毒;醇类消毒剂、含氯类消毒剂、含碘类消毒剂、过氧化物类消毒剂都能用于医疗器具以及手术切口和皮肤消毒;含氯类消毒剂抑制微生物作用最强,可用于疫源地各种污染物的处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除过氧化物类消毒剂之外,上述消毒剂都不能用于空气消毒。
4.2 居家人群
过氧化物类、浓度较低的含氯类、季铵盐类、酚类以及胍类消毒剂同样可以抑制空气中以及物体表面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等微生物的生长,因此,上述几类消毒剂都可适用于环境与家用一般物体表面、织物等的消毒。同时,浓度较低的含氯类、过氧化物类、季铵盐类消毒剂还适用于食品加工设备与器皿的消毒。值得注意的是,季铵盐类消毒剂虽适用与卫生手消毒、皮肤黏膜消毒及物体表面的消毒,但是不适用于结核杆菌、细胞芽孢污染物品的消毒。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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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GB/T 36758-2018,含氯消毒剂卫生要求[S].中国标准出版社,2018.
[8]GB/T 26368-2010,含碘消毒剂卫生标准[S].中国标准出版社,2010.
[9]GB/T 26371-2010,过氧化物类消毒剂卫生标准[S].中国标准出版社,2010.
[10]GB/T 26369-2010,季铵盐类消毒剂卫生标准[S].中国标准出版社,2010.
[11]GB/T 26367-2010,胍类消毒剂卫生标准[S].中国标准出版社,2010.
作者简介
张利真,助理馆员,研究方向:中国标准走出去研究、标准体系构建研究。
汪滨,研究馆员,研究方向:中国标准走出去研究、标准知识服务。
张明,通讯作者,馆员,研究方向:中国标准走出去研究、标准知识服务。
甘克勤,副研究馆员,研究方向:标准文献信息化。
李超,助理馆员,研究方向:中国标准走出去研究、标准知识服务。
高俊,助理馆员,研究方向:标准信息服务,中国标准走出去。